庆生从小到大最喜欢的就是猫,家中养了各种各样的猫,不过大多都是流浪猫,在他看来,这些猫毛茸茸的,十分可爱,眼睛圆溜溜的,完全就是萌宠,他怎么也想不到,那些人为何会抛弃这么可爱的猫。
每当庆生看到街头上的猫,在垃圾堆找吃的,他就一阵心疼,看到它们的猫暗淡无光,身上还到处掉毛,并且还受到小朋友的欺负,身上到处都是伤,甚至有一只猫,不知被什么人欺负,砍掉它的后腿,导致这只猫只能用前腿趴在地上匍匐前行,可是即使如此,这只猫儿还是坚强的生活。
庆生看到后,二话不说,就把猫儿给抱回家给养着。
不过庆生的老婆,可是不乐意了,两人刚结婚才不久,日子倒也甜蜜,可是庆生隔三差五就会抱回不少街头流落的猫,这些猫在屋中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也就罢了,还随意拉尿拉屎,更把沙发抓的不成样子,屋子里整个墙壁,到处都是猫爪的痕迹,这让庆生老婆已经很不满意了,跟庆生说了自己的想法,可是庆生安慰老婆说:“傻瓜,其实它们是很弱小的,就好像没有成年的孩童一样,淘气一点这是难免的,可是我们当父母的,怎么也要包容一点。”
庆生老婆没有想到,庆生竟然把这些猫当做自己孩子一般,不过经过庆生这么一番安慰,庆生老婆也就慢慢想通了。
可是日子毕竟还要过,这屋中到处都是猫,一打开门,,一股冲天的臭气直接串了出来,而且猫的屎气味可是臭的熏人,让庆生老婆无法忍受,因为即使她每天打扫,屋中还是一股很大的臭味,让庆生老婆心里觉得委屈无比,可是两人毕竟还是有感情的,庆生老婆也爱着庆生,心里想着,只要以后和庆生有了自己的孩子,庆生就不会对猫痴迷了。
然而,没过多久,庆生老婆竟然真的怀孕了,可是庆生却高兴不起来。
“庆生,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,你为何一副不高兴的样子。”
庆生皱了皱眉头,怀里抱着一只黑猫,这只黑猫是庆生一年前从街头上捡来的,才来的时候,这只猫瘦骨嶙峋,几乎快要死了,可是过了一年,这只猫长得肥头大耳,身上的黑毛泛着一层诡异的油光,那双碧蓝的眼珠子里咕噜直转,不停的看着庆生二人,然后瞄了一声,庆生则把它搂在怀里更紧了。
此时的庆生深吸一口气,鼓足了勇气,说出了自己的想法:“芳芳,我们还是把这个孩子打了吧!”
“什么!”
芳芳睁大着眼睛,简直不敢相新这话是从庆生嘴里说出来的。
“我说我们不要这个孩子!”
“为什么不要?”
芳芳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,不可思议的看着庆生。
“我们……我们还……年轻……再说了……现在流行丁克家庭……而且如果我们有了孩子……就没有能力养这么多猫了……”
芳芳听着庆生说的话,还是不敢相信,可是庆生的话还在她耳边缠绕,她真的没有想到,庆生爱猫竟然到了如此痴迷的程度。
当初芳芳选择庆生,就因为庆生非常有爱心,所以芳芳觉得这样有爱心的男人,也不会差到那里去,所以毅然嫁给了庆生。
婚后庆生爱猫,芳芳也是知道的,也是大力支持他,而且庆生几乎全部的工资,全都花在这些猫的身上,日常开销也都是芳芳支撑着这个家,因为爱芳芳毫无怨言,也把一切希望抱在两人的孩子身上。
如今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,庆生竟然让他去医院做了,而且这辈子也不要孩子,这让芳芳彻底绝望了,冷笑一声道:“我给你两个决定,一,要我和肚子里的孩子,二,我们离婚,你跟你的猫生活在一起!”
说完芳芳二话不说,收拾好东西就离开家了,现在她一刻也不想待在这个家中,想到这些日子的委屈,想到每日与猫为伍,还要每天打扫它们肮脏的粪便,除此外,这些猫野性难驯,腿上还有不少猫抓伤的痕迹,让芳芳很快收拾好东西,离开了这个家。
可是这个过程中,庆生竟然一句话都没有说,不过芳芳走之前,也跟庆生说过,给他三天的时间,让他想清楚。
这三天时间里,庆生每日每夜都待在自己的屋子中,一个人抱着猫,和猫儿说着话,就连晚上也是把猫放在被子里,抱着它们一起入睡。
三天后,芳芳打电话过来了,问道:“你……”
可是还没等芳芳说话,庆生轻描淡写说了几个字:“我们离婚吧。”
离婚那天,芳芳穿着和庆生第一次约会时的衣服,希望能把庆生挽回,毕竟肚子里还有庆生的骨肉,可是庆生竟然看都没有看芳芳一眼,进了民政局以后,果断签了名,然后把所有积蓄给了芳芳,淡淡的说道:“这是我所有的钱,应该够了。”
芳芳在那一刻,双手发抖,眼泪刷刷流了下来,喃喃道:“庆生难道你就这么狠心吗,为了那些猫……不要我就罢了,就连你的亲生骨肉也不要了……你这个疯子!”
“对,我就是疯子,你满意了吧。”
庆生说完,低着头走了,而芳芳走出民政局后,整个人都失魂落魄,恍恍惚惚,在过马路的时候,被一辆大货车给撞了,结果一尸两命。
芳芳出了这样的事情后,芳芳家人把庆生打了一顿,可是庆生竟然没有还手,等他们出够气后,这才慢慢从地上爬起来,摇摇晃晃的走进屋中,与他的猫儿为伍。
庆生也不知为何今生这么痴迷于这些猫,大家也送他一个外号猫痴,庆生叫做猫痴一点都不过分,而庆生总觉得和猫儿在一起的时候,整个人特别放松,它们就好像自己的亲人,朋友,甚至是爱人,只要有了它们,他可以什么都不要。
芳芳下了地狱后,在经过奈何桥喝孟婆汤的时候,却怎么都不肯喝孟婆汤,于是小鬼把芳芳带到阎王那里,阎王就问:“你为何不肯喝孟婆汤,难道是今生还有爱着的人,如果是这样,你可以跳入忘川河等候他千年……”
芳芳摇了摇头,道:“虽然我已经死了,可是我也想死的瞑目,我想知道,庆生今生为何痴迷猫到这种程度。”
阎王查看了生死簿,知道了其中原因,笑道:“那我就告诉你,那是因为庆生前世杀了几万只猫,所以今生成为猫痴,也算补他前生的孽债了。”
芳芳听后,这才明白,原来这些事情,早已注定,芳芳的心也放下来了,于是喝了孟婆汤去投胎去了。
至于庆生,后来搬离了哪里,整个人也彻底失踪了,后来有人说,曾经在郊外见过庆生一次,庆生在郊外盖了一所房子,那个屋子,除了他以外,整屋都是猫。